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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3-18

中陶协[2016]16

关于组织参加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

的通知

陶瓷行业内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好本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

二、推荐程序

请陶瓷行业内各企业、各有关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择优向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推荐、申报参评项目。

由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公示拟推荐项目。

由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将申报资料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2.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推荐函1份(纸件,附件1),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

2.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3. 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时间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4月22日。

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http://www.sipo.gov.cn/ztzl/ndcs/zgzlj/tz/201603/t20160315_1251458.html)。

请各陶瓷企业及相关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推荐函

2.推荐单位联系人报名表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16年3月14日

联系人:冯良辰  樊瑞新

电 话:010—6839622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附件1:推荐函.doc

附件2:推荐单位联系人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