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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陶协陶瓷科学技术委员会” 委员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3-08

中陶协〔2016〕11号

关于推荐“中陶协陶瓷科学技术委员会”

委员的通知

                     

根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六届三次理事会通过的关于成立“陶瓷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提案,为更好的引领中国陶瓷行业创新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智能制造、“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突出创新驱动,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提高竞争力和凝聚力,提高服务行业和企业、服务政府、服务消费者和社会、加强自身建设等能力,积极争取和承接政府简政放权、购买服务等职能的转变,组织筛选、推广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对陶瓷行业节能、节材、环保产品给予重点关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在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此,特向相关企业及院校、科研机构征求委员名单。

一、委员基本标准

委员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公正严谨、廉洁自律和身体健康。委员应为长期从事陶瓷行业及相关领域工作的专家、教授、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项目审查评估等工作。

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客观、公正、认真、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

2.从事陶瓷行业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水平。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二、程序和要求

1.入选科技委员会,应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

2.入选科技委员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技术职称证明以及各类资格证书、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业绩资料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的电子版。

(2)填写完整的《中陶协陶瓷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退休人员除外)。

(3)书面推荐意见。采取单位推荐的,提交推荐部门书面推荐意见(需加盖公章);采取专家推荐的,提交专家书面推荐信;个人自荐的,提交自荐材料。

(4)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电子版材料请于2016年3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952703473@qq.com

4.今后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开展或承接有关国家部委或行业等相关项目的立项、评估、审查等工作所需的专家均从科技委员会中抽选。望推荐单位和个人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文全    樊瑞新

手  机:13801049611、13716057085

电  话:010-68396272、68396222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16年2月26日




关于推荐科技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附件.docx